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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引未来|本周就业信息速递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5-01-07 浏览次数:

一、泉州信息工程学院2024年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思政教师3名

 二、应聘条件

(一)拥有坚定的政治信仰,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政治理论基础;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符合岗位要求;

(三)应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素质,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掌握一定的教学方法,能够胜任一线的教育教学及科研工作。

(四)具有专业相关方向的研究经历,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对教学研究和学术研究具有深入的理解,未来工作计划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

(五)硕士研究生一般年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高校教师系列讲师)人员、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六)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较强的创新活力和学术发展潜力,较强的学术论文写作和沟通能力,有撰写研究报告和承担教学科研项目经验者优先考虑;

(七)博士研究生应聘请参考《泉州信息工程学院2024年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三、岗位待遇

薪酬:录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将依照泉州信息工程学院相关薪酬政策执行,原则上不低于本地同类高校的待遇水平。

更详细的信息,请访问我校官方网站或通过电话咨询、来校沟通交流。

网址:https://www.qzuie.edu.cn。

 四、应聘方式

(一)应聘人员将材料提交至以下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学历学位+人才类型+应聘学院岗位+毕业院校+专业+高校人才网);

(二)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近五年教学科研成果及有关获奖荣誉等材料。

(三)学校将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面试者,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接到通知,前来我校参加面试。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若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何老师、王老师

(二)联系电话:0595-22769050

(三)学校网址:

       http://www.qzuie.edu.cn

(四)学校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249号


 

 


二、山东省潍坊市2025年”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选调626名优秀毕业生公告

     

     

一、招聘岗位

     党校工作人员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全市共计划选调626名(选调职位及计划见附件1),选调职位分为A、B两类,其中A类职位面向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选调189名,B类职位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选调437名,选调范围见《2025年潍坊市“优才计划”选调报考手册》(附件2)。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能够适应职位需要,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截至2024年12月1日,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7.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选调资格。

8.报考潍坊市直职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且为中共党员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

(2)全国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且为中共党员并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

报考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职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

(2)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且为中共党员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聘用报到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可以报考。

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时间:须连续半年以上,或报考时已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毕业前能达到半年以上。

9.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10.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已在潍坊市(含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8)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

(9)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选调程序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4日9:00—1月13日17:00

(2)提交报名申请。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考者通过“灯塔-潍坊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www.wfzzb.gov.cn,以下简称“报名网站”)“2025年潍坊市优才计划选调专栏”的“考生报名平台”登录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本次报名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报考者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2025年1月4日11:00至1月1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报名初审通过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2025年潍坊市“优才计划”选调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签署《报考诚信承诺书》。

2.考试

A类职位和B类职位均统一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根据选调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A类职位按照选调计划1:5的比例、B类职位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分别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具体方式、时间等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选调计划最后1名综合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仍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3.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考察。全面考察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调条件等内容。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选调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人选不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不作为拟选调人选。

4.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拟选调人选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四)管理培养

1.试用期管理。选调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基层锻炼。选调人员参加工作后,统一组织到基层和重点项目一线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锻炼结束后,一般返回选调单位工作。对于本人志愿留在基层工作的,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安排。

3.后续管理。选调人员由市、县组织部门统一管理,纳入潍坊市“优才计划”信息库,跟踪了解和培养。选调人员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调任等渠道进入公务员队伍。选调到寒亭区、峡山区和潍坊经济开发区的不设最低服务年限,选调到其他县市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有关待遇

选调到潍坊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的,纳入市直事业编制,按规定确定工资薪酬。此外,还享受以下待遇:一是基层和重点项目一线锻炼期间除正常工资津贴补贴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每人每月分别按照5000元、1500元、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二是根据《潍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潍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加快青年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潍组发[2022]32号)等规定,对纳入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购买首套住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2万元、8万元购房补贴。

选调到县市区,峡山水库管理服务中心、峡山区街道工作的,纳入事业编制,按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并按相应人才政策享受有关待遇。

选调到峡山区区直单位、潍坊经济开发区区直单位工作的,纳入全员岗位聘任管理,执行相应人事和薪酬等各项管理制度。

(六)有关说明

请报考者在考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选调单位联系,以免影响正常考试。报考者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选调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均在报名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中共潍坊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附件见链接:

https://www.gaoxiaojob.com/announcement/detail/280866.html


 

 


湖北省2025年招录1033名选调生公告

     

     

一、选调数量及对象

2025年全省计划招录选调生1033名,其中,定向选调183名,集中选调850名(具体职位计划见附件1)。

1.定向选调对象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2022年2月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的147所建设高校为准)2025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部分职位的选调高校范围见附件2。

2.集中选调对象

(1)国内普通高校2025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为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我省有关部门选聘的“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下同),应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为中共党员,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级及以上工作表彰;在基层服务满两年且表现优秀、目前在岗。

(3)武汉市选聘生,应在武汉市服务满两年、目前在岗。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

以上报考人员均不包括通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开放教育)、专升本(含专本联合培养)等方式取得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我省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的人员,符合选调条件的,可报考生源地市州的职位。


二、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自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学习成绩优良或工作表现良好。

4.作风朴实,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群众观念强。

5.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2025届毕业生中,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200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本科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调资格。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选聘生中,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符合选调的其他条件。

2025届毕业生中,优先选调中共党员、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人员。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选聘生中,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受过地市级及以上表彰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5届毕业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存在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根据《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选调程序包括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步骤。

1.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

(1)报考申请。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下载并填写《2025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推荐报名登记表》(附件3、4),及时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2025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把关,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后,报市州党委组织部汇总。

武汉市选聘生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报武汉市委组织部资格初审。

凡报考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2)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2月30日10:00至2025年1月6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照片使用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与书面报名材料照片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选调职位。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5日每天17:00,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职位报名人数。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3)网上资格审核。报考人员于2024年12月31日10:00至2025年1月7日17:00期间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因提交信息和材料不全等,导致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4)缴费确认。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1月8日10:00至1月14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缴费确认,报名费100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于2025年1月8日10:00至1月14日12:00期间通过报名系统中“政策减免费用申请”在线申请减免报名费,未提交减免申请或减免申请未通过审核的,仍需缴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取消招录计划。招录职位取消的,考生可于2025年1月15日12:00至1月16日17:00期间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报名费。

(5)报送报名材料。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文件格式)报送至各招录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附件5),电子邮件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方式命名,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9日17: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025届毕业生报名材料包括:①《2025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推荐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③所在院校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三好学生”证书;④学生成绩单;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第③、④项报名材料需经院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选聘生报名材料包括:①《2025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推荐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④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任合同或三方协议;⑤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表彰的有效证明材料;⑥毕业院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三好学生”证书。其中,第④至⑥项报名材料需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毕业院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以上材料均将在考察环节与原件进行核对。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未报送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6)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于2025年2月17日10:00至2月23日8: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组织笔试

2025年2月23日(星期日),在武汉市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如遇特殊情况影响,考试时间将根据实际适时调整。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3.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计划。未通过资格复审或主动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按照与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计划。

4.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面试人员与选调计划未达到3:1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5.确定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定向选调职位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2:1的比例、集中选调职位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1.5: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6.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开展,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进行排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或因考生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从同一选调职位的考察人员中,按照考察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报考湖北省公安厅定向选调职位的考生,除按照上述环节和要求参加招录外,在面试结束后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和体检还须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和标准执行。

7.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并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于确定录用的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向各招录单位和有关高校发文予以确认。毕业生离校前,所在高校根据录用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将选调生档案通过机要渠道转递到各招录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户口和党团组织关系随转。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选聘生由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统一协调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2025年7月中旬,选调生到招录单位报到,参加岗前培训。

选调生在录用公示期满后,不得放弃录用资格(考上研究生的除外),对无故自行放弃的,相关高校不得办理调档手续。


四、有关政策

1.选调生录用后,其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及配套政策法规和《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选调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调生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

2.集中选调职位的选调生,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其中,面向武汉市选聘生选调的,可分配到武汉市直、区直单位工作),报到后1个月内,安排到村任职2年。市州定向招录的选调生,分配到市州直单位(含参公)工作,试用期满后1个月内,安排到村任职2年。省直机关定向招录的选调生,试用期满后1个月内,安排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基层锻炼不少于2年,其间到村任职时间不少于1年。

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选调单位不得提前调回。


附件见链接:
https://www.gaoxiaojob.com/announcement/detail/280566.html

 

 


中电建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湖北)2025届秋季招聘启事


     

     

招聘岗位:管理岗


一、公司简介

中电建装备集团是中国电建(世界500强)全资子集团,重组成立于2021年9月,注册资本50亿元,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产业基地遍及全国8个省、直辖市及德国、美国、印度、南非等,主营业务涵盖能源电力装备、基础设施建设及新基建、新能源装备、生态环境装备等,产品技术标准和服务已出口到“一带一路”沿线80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发展战略

我们积极践行“11533”发展战略,围绕建设国内一流装备制造集团的目标,努力成为中国电力建设全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聚焦“水、能、砂、城、数”业务领域,是国内最大的电源电站关键辅机供应商和输配端电力设备制造商,为特高压、火电、水电、新能源建设等国家级重点工程提供关键辅机、辅件、辅材和专业化服务,着力打造高端智能重型装备、新能源(海上风电)电气设备、环保精工钢结构三大新兴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以“洪山智造1号”“穿山甲1号”“阳逻1号”三大系列产品为基础,积极培育以高端智能装备无人化智慧服务为核心的“汉龙1号”系列产品,努力实现“电建装备、装备电建、服务全球”的发展新格局。


三、招聘对象

2025年应届国内(海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


四、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勤勉负责,品行端正;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海外留学生需取得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

3.英语四级及以上,外语类专业需专业八级;

4.中共党员、在校期间担任学生会(团委)干部的优先。


五、联系方式

(一)中国电建集团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作地点:湖北武汉

       咨询电话:

       027-59997711;

       18717166355 刘先生

       投递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二)中国电建(德国)有限公司

       工作地点:德国茨魏布吕肯

       咨询电话:

       027-59997711;

       18717166355 刘先生

       投递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三)中电建武汉铁塔有限公司

       工作地点:湖北武汉

       咨询电话:

       13971027242 赵女士

       投递邮箱:

       [email protected]

(四)湖北省电力装备有限公司

       工作地点:湖北武汉

       咨询电话:

       15623242696 张女士

       投递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五)中国电建集团武汉重工装备有限公司

       工作地点:湖北武汉

       咨询电话:

       027-68888643,

       15071305751 廖女士

       投递邮箱:

       [email protected]

(六)中电建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地点:四川成都/吉林四平

       咨询电话:

       13666130327 冯先生(成都)

       19843049666 米女士(四平)

       投递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七)中电建成都铁塔有限公司

       工作地点:四川成都

       咨询电话:

       13708220816 韩女士

       投递邮箱:

       [email protected]

(八)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

       工作地点:

       四川成都/都江堰

       咨询电话:

       18398262251 李女士(成都)

       13518210201 肖女士(都江堰)

       投递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九)中国电建集团郑州泵业有限公司

       工作地点:河南郑州

       咨询电话:

       17802900251 畅女士

       投递邮箱:

       [email protected]

(十)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工作地点:河南漯河

       咨询电话:

       13721332807 王女士

       投递邮箱:

       [email protected]

(十一)河北电力装备有限公司

          工作地点:河北邯郸

          咨询电话:

          0310-6262258,

          18232582665 段女士

          投递邮箱:

          [email protected]

(十二)中国电建集团长春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工作地点:吉林长春

          咨询电话:

          13843152881 杨女士

          投递邮箱:

          [email protected]

          投简历时间:

          2024-09-13至2025-07-31

每人至多投递三家单位,每家单位至多投递一个岗位(淘汰后会获得新的投递机会)。


详情见链接:

https://zhaopin.powerchina.cn/apply/view/recruit/detailTd/320


 

 


05
广东省乐昌市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及选聘教师公告

     

     

招聘岗位:政治教师


一、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薪酬待遇按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执行。

(二)在事业单位薪酬待遇基础上,对于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文件中《“丹霞英才计划”实施方案》“青年人才”认定条件的,经认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另给予相应的政策待遇:

1.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30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2.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15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二、招聘对象

(一)公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公告岗位要求的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含2025年非在职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年龄须在18至35周岁(即1988年12月3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在职特级教师、中小学高级教师、地级市以上名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公开选聘对象

乐昌市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包括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工作业务能力(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公开选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违约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在读的非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8.乐昌市在编教师;

9.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完成所约定服务年限的;

10.有严重酗酒、精神病史或者滥用精神类药物史等不适宜担任教师情形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考试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1日8:30至2025年1月7日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通过登录网址:

https://www.sydwzk.cn/gdlcsjszp2024,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2025年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需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无原件者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者,视为放弃聘用;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旧的专业名称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乐昌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5556346。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报名成功即为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确认和准考证打印。

5.报名确认。请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1月9日0:00—1月10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确认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后续将无法打印笔试准考证。

6.打印准考证。已完成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须于2025年1月13日8:30—2025年1月17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预览效果图片仅用于报考人员核对个人信息,不能截屏作为笔试准考证使用),逾期报名系统将不再开放笔试准考证打印功能,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笔试时间:2025年1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方式:统一集中闭卷考试。考生须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在笔试开考后30分钟未到达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5.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在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6.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三)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数比例未达1:3时,可从报考相同岗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请未进入资格审查但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靠前的考生准备好有关资格审查的材料,并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能及时联系。无法联系或逾期未能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1.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2.复审考生需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非在职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和学校学位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正在办理教师资格证的证明材料,并在证明中注明已生成的证书编号,且需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教师资格证提交至乐昌市教育局,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者,视为放弃聘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正反面复印或扫描至同一页A4纸上);

(4)《乐昌市2024年下半年教师公开招聘及公开选聘报名表》(附件4,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本人签名);

(5)报考公开选聘岗位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必须有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行政主管部门公章,证明需明确仅用于本次招聘,模板参见附件5);

(6)《乐昌市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及公开选聘考生承诺书》(附件6,自行下载,本人签名盖食指指模)。

(四)面试

1.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时间15分钟。

2.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3.面试由乐昌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在考试前45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候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成绩评定及分数公布

1.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如同一个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成绩公布。

笔试、面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笔试、面试的成绩分别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

3.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报考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公开招聘及公开选聘教师考试:

(1)伪造学历或开具各种假证明的;

(2)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的;

(3)非法获取、知悉考试试题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的。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另行公告。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在体检当天提交推迟体检申请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医学证明,否则按照放弃体检处理。怀孕考生生产完毕后,由考生再次提出体检书面申请(含本人签名和手印)。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凭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对象未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正式聘用人员,需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招聘职位表相同“岗位代码”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同一“岗位代码”无递补人员的,则在相同“招聘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调剂。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提交虚假报考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有伪造或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监督投诉电话:

       0751-5567930。

(四)本公告由乐昌市教育局解释,咨询电话:0751-5556346。


详情见链接:

https://www.gaoxiaojob.com/announcement/detail/2813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