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使接收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现根据《新奥门三中三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二、各硕士点成立复试小组。
三、复试考生的资格复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复试通知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学院办公室报到。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者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试(面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笔试)。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为80分(包括专业知识45分,逻辑思维20分,语言表达6分,创新性6分,其他3分);专业外语测试为20分。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复试结果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及格(60分以下)的推免生不得录取。
五、体检
外校推免生可参加我校体检,或提供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推免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函调的推免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推免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既包括推免生所在学校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推免生的考核情况。
七、录取
1.经德、智、体全面衡量,由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待录取通知,推免生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接受待录取,取消拟录取资格。
新奥门三中三
2016年9月22日
附:
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老师:电话0591-22865821 传真0591-2286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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